為何主動溝通勝於被動回應
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的透明度原則要求機構讓資料當事人知道其個人資料如何被使用。學校使用 AI 工具處理學生的作業、成績或行為記錄,家長作為監護人有理由知情。與其等家長從子女口中零碎得知、再帶著疑慮來質詢,不如由學校先把話說清楚。
主動溝通還有一重實際好處。事前說明過的事,日後出現查詢或誤解時,學校站得住腳;從未交代的事,一旦被發現,再合理的用途也會顯得像隱瞞。溝通的成本在事前很低,在事後很高。
通告要交代什麼
一封有用的家長通告,不必寫成技術文件,但要覆蓋三件事:學校使用哪些 AI 工具、這些工具處理學生的什麼資料、學校採取了什麼保障措施。用哪些工具,讓家長知道範圍;處理什麼資料,讓家長判斷敏感程度;有什麼保障,讓家長安心。
語氣宜平實。避免堆砌「創新」「智能」這類宣傳詞,也不必誇大成效。家長要的是知情,不是推銷。把 AI 定位為輔助教師的工具、最終決定仍在教師手上,通常比任何形容詞更能釋除疑慮。
什麼情況需要家長同意
並非每次使用 AI 都需要逐一取得書面同意,但有兩種情況學校應特別謹慎。一是涉及新類型的資料收集,例如語音或影像,這類生物特徵資料較姓名成績敏感,按學校既定程序通知家長並取得同意較為穩妥。二是學生屬未成年人,個人資料保障要求本應更嚴格,涉及可識別學生的資料時,同意的門檻要相應提高。
實務上可分兩層處理:日常、低敏感度的用途,透過一般通告知會即可;涉及新資料類型或較高敏感度的用途,則另備同意回條。分層處理既符合比例原則,也不會讓家長被過量的同意書淹沒。
一份通告的骨架
通告不必冗長,以下骨架可按貴校情況填寫:
- 用途說明:學校在哪些科目、以什麼方式使用 AI 輔助教學
- 工具與資料:涉及哪些工具、會處理學生的哪類資料(如作業、答卷)
- 保障措施:資料儲存、保留期與刪除安排,以及會否用於訓練模型
- 教師角色:AI 只作初步處理,評分與判斷的最終決定權在教師
- 家長權利:如何查詢、如何要求查閱或改正子女的個人資料
- 查詢渠道:負責教師或部門的聯絡方法
家長反對時怎麼辦
即使溝通到位,仍可能有個別家長保留。第一步是聆聽具體憂慮:是擔心資料外洩、擔心 AI 取代教師判斷,還是對某款工具有疑問。不同的憂慮,回應方式不同,籠統的安撫反而顯得敷衍。
若家長仍不願子女的資料經 AI 工具處理,可提供替代安排:讓該學生以匿名帳號參與,或由教師以人手方式處理該生的相關部分。這類彈性安排通常能化解僵局,也體現學校尊重家長的選擇權。願意保留退出選項的學校,反而更容易贏得整體信任。